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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20 09:44: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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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21位黨籍立委投票同意陳聰明檢察長任命案,為此,國民黨的支持者--大律師陳長文--發表了文章,叫大家「記住這21個名字」。 如今,立法院提出「一審有罪的貪污罪犯不得參選總統」的法律修正案,不知道大律師陳長文的意見如何?如果親民黨的21位立委這回又同意這個法律修正案,不知道大家還要不要再度「記住這21個名字」? 看起來,要不要「記住這21個名字」,與法律見解無關,也與道德標準無關,而只與「國民黨的立場與利益」有關。 亦即,只要你與國民黨的立場不一致、只要你違反國民黨的利益,那麼,就要「記住你的名字」。 如此這般,我們倒有另一種思維:親民黨如果要獨立自主,如果要讓選民牢牢記住,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與國民黨的立場不一致、違反國民黨的利益」。 請問,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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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