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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08 14:02: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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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文中提到,陳水扁政府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可說是「無法無天」、「諸法皆空」。 「諸法皆空」這一詞,我首見於李登輝對宋楚瑜的說詞。我個人學問不深,並不明白李登輝說這句話的用意;我個人對於「諸法皆空」只有兩個解釋: 一、法律與我無關。例如,「煙毒槍砲管制條例」就與我無關;但是,「交通處罰條例」就與我有關--因為我也會交通違規。 對一般人來說,如果能夠「諸法皆空」,表示他是一個相當正派的人物,任何法律條例都跟他無關,他絕對不會犯法,所以,「諸法皆空」。 二、無法無天,任何法律都不在他的眼裡。許多政治獨裁者,表面上是有法律,但是法律都為他而定,甚至,他可以公然違反法律。 例如:蔣介石一生,無論如何不敢修改憲法,只是弄了一個「臨時條款」來讓他連任,方便行事。 例如:李登輝公然修改六次憲法,都是替他自己「量身製作」,他以為他可以永遠操控台灣政治。 例如:陳水扁,為了公投,他可以搞什麼「一階段投票」的法令。至於,許多事情他公然違法去做,也不怕你告(憲法有保護他的條款)。 對李登輝來說,他為了自己而修憲,還不算「諸法皆空」;對陳水扁來說,就真的是「諸法皆空」了。法律對陳水扁來說,有如「芭樂票」,要兌現或不兌現,完全看他喜歡。選民拿到這種芭樂票,只有自求多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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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