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 直接證據
2011/01/0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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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17:16 http://blog.udn.com/SJVJ77/4760559
V爛Ĵ蘋果 http://blog.udn.com/SJVJ77/4762078
作家: FŸ爛VĴ蘋果 http://blog.udn.com/SJVJ77/4764929
所有來自受傷人(被害妄想症, 她應該改變她的博客名字變成愛傷害人),她已經再出來,興風作浪,她留下了信息給一些博客友, 繼續破壞, 她還繼續推薦,吸引被推薦博客朋友去她的博客看她的不實陳述) 昨天,超過600人到她的博客閱讀失實陳述,這是恥辱, 沒有人能阻止她繼續傷害其他人....累犯,慣犯,言之確鑿,證據確鑿, 她的博客名字超級貼切== 男人最怕爛女人==不准變更,否則網友攪亂,混淆,
眾怒難任,蓄怨終泄,其患豈徒人散而已(眾人的憤怒,個人難以抵擋)
從善如流,尚恐不逮;飾非拒諫,必招敗損(不能接受他人善意的規勸,反而極力巧言的掩飾過錯)
士有一定之論,女有不易之行。規矩不能方圓,鉤繩不能曲直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
非規矩不能定方圓,非準繩不能正曲直。」比喻行事需要有個標準、原則。所作所為,大都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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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2011/01/05 11:02耶~
好久沒去我那邊了欸呵呵
:D
換我來看你簍~
is everything good?
ARE YOU IN USA ? OR ,,,, ? NOT THAT GREAT, GOT SOMETHING GOING ON, PLEASE READ MY ARTICLES, YOU WILL ENJOY AND UNDERSTAND. CHART WITH YOU LATER, I DID VISIT UR BLOG ALREADY. 柔不茹剛亦不吐 於 2011/01/05 12:10回覆 - 1樓.2011/01/04 13:09大家 把證據 收 集好 不要放過她
那 ( 受傷 人 ) 有被害妄想症
電小二 放任她 在這誠邦 作怪 亂散發謠言
簡直 是 店小二 無能
再看到 劇續去任何人那留言 毀謗我
決定讓她 吃官司 她以為再美國 就不能制裁她嗎˙˙˙˙˙˙˙哈哈
我就是 有ˇ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