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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放了侯寬仁,下次侯寬仁們會放了你麼?
2009/06/09 10:18:21 瀏覽3348|回應9|推薦23

 從檢察機關對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案,不起訴及再議駁回的態度,讓人感覺檢察機關對筆錄製作不實問題的面對是鴕鳥、護短的。檢察機關的官僚文化及偵辦案件的製作筆錄慣性態度,可見一般,非只是冰凍三尺。司法人員掌握人民所賦予的權力,應該要有『鐵面無私、菩薩心腸』的使命及堅持,不能把司法官只是當作一份職業。

鐵面無私,是要依法公正、懲奸除惡;菩薩心腸,是要憐憫善民、法內開恩。而不是依自己的政治喜好、升官利益就偏執、甚至惡意栽贓、對無知善民摘朵花卻大動作法辦。對喜愛的政治人物屈膝過卑、對無權無勢的人民無情過亢,那這種檢察官的存在,對人民生命是極大的恐懼與不安!

從陳瑞仁對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的偵辦態度、侯寬仁對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刻意,周占春對扁案的審理,不是都散發這樣讓人民懷疑的偏執氣息嗎?所以為了導正司法人員揮動司法寶劍的態度,維護人民不被司法人員製作筆錄時,侵害權益,匡正節錄錄音內容的輕忽辦案文化,應支持馬總統對侯寬仁聲請交付法院審判。

這是具有大是大非高度的問題,決不能從媒體『格局太小』、『要有總統高度』,或是綠營『千刀萬刀追殺』的思維來看,這都是從政治或權力的利害角度微觀思考,只見狹隘或偏私立場,完全沒有想建立『司法就是讓人民安心』高度的宏觀理想性。

建立『不為自己喜歡的政治人物擦脂抹粉,也不對不支持的政治人物蓄意嚴苛。不為權貴服務、不苛待小民。』的不偏不倚辦案態度。讓人民安心、服氣,才能見台灣的民主自由的和諧社會!『司法人員』才不會像現在,讓人總是覺得有,只會欺負小民,為權貴服務的爭議、懷疑形象。

司法改革!馬英九總統當然要銳意進行,而對侯寬仁們這樣辦案態度的檢察人員控告,亦是『有所為』的司法改革行為。怎能鄉愿?因當了總統就『惡小而不除?』對惡人仁慈,不就是對好人殘忍嗎?

放了侯寬仁的說法!是只見秋毫,不見輿薪的。不堅持扭轉偏差,讓司法人員知所警惕,戰戰兢兢對每一個人民的司法案件,都能嚴謹公正偵辦。這次放了侯寬仁,下次侯寬仁會放了你麼?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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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302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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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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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配合民進黨製造不實筆錄構陷人於罪,絕對已經不適合當司法檢察官,應該開除
2009/07/09 14:56

侯寬仁配合民進黨製造不實筆錄構陷人於罪,絕對已經不適合當司法檢察官,應該開除


賊仔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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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次放了馬皇一世, 下次也被秋後算帳??
2009/06/13 12:46
恐共症的餘孽只會欺騙百姓, 對不住一江山, 八二三犧牲者, 馬皇率領黨部人員向紫禁城跪拜就好, 到時只會被當成恐怖份子同一掛的

愛睡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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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護
2009/06/10 17:58

同樣是官,檢察官,當然不會起訴這個官.官官ㄧ定相互,因為下次輪到另ㄧ個官時,才能官官再互.這些駭人的官,實在沒臉再當官.

所以交由法官來判決,是正確的決定.讓日後的檢察官能夠以正義為先,而非阿扁為先.


aresh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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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還慰問偵查電玩弊案受到委屈的侯寬仁咧
2009/06/10 11:37

怎麼一樣的侯寬仁當時偵查電玩弊案時  馬英九力挺

現在換成馬英九自己的案子  馬英九就追殺?

那馬英九是不是要問問之前那個侯寬仁偵查電玩弊案時的筆錄是眞是假阿???




論證時的錯誤:曲解對方言論,把它推翻,假裝已推翻對方言論;斷章取義─選取有誤導性的段落;選取與對方相同立場的人,推翻他們的論證,假裝已辯倒「所有」該立場的人,從以推翻該立場;虛構一個遭受批評的人物為對方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過度地簡化為類比論證,然後作出攻擊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09-06-10 12:22 回覆:
當時侯寬仁,劣跡未現,慰問應該是基於長官領導統御之當然,法務部長不可能對每一份筆錄皆核對過錄音,只能於法庭上見真章,所以檢察官的良心及對司法正義、勿枉勿縱的堅持非常非常重要!

蘇信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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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莊公國榮的表現就可以知道!
2009/06/09 21:17

看莊公國榮的表現就可以知道!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已殘酷!

下次你再落到候寬仁的手裡?

怎麼樣自已就會知道!


areshc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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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三國時代 曹操袁紹 在官渡大戰
2009/06/09 12:43

袁紹當時占盡天時地利  獨缺人謀  敗給曹操
曹軍繳獲袁紹軍營內有大批曹軍通敵書信

曹操得知後連看都不看
一把火全燒了

曹操還說

如果是我  依常理我也會寫通敵書信給袁紹

馬英九不知看過這段歷史沒有????



論證時的錯誤:曲解對方言論,把它推翻,假裝已推翻對方言論;斷章取義─選取有誤導性的段落;選取與對方相同立場的人,推翻他們的論證,假裝已辯倒「所有」該立場的人,從以推翻該立場;虛構一個遭受批評的人物為對方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過度地簡化為類比論證,然後作出攻擊

Hot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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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大作後, 也回頭看看我們的飛安會
2009/06/09 11:43

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尋求法律途徑,藉司法公正判決,以還個人清白、名譽與信用是必要的。

民國94年7月19日海棠強烈颱風侵台次日,時而滂沱大雨的夜晚,編號GE028班機在松山機場新完工區域(第一架受令使用者),因資訊指示牌及滑行道邊燈設置位置錯誤、滑行道標線反光材質…等場站設施,不符「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規定,肇致的飛安事故。就“身負事故調查、避免類似飛航事再發生”重責大任的飛安會,及“身負場站助航設施規劃、建設事項”重責大任的民航局,面對直接危及你我身家性命的嚴重錯誤時,不僅不思立即改善之道,反而引用來源不明之天氣資料,竭盡所能的隱匿錯誤、扭曲事實,復肆意的曲解「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規定,諉過、卸責。

----就飛安會之「飛航事故調查報告」:「飛航經過」(如文章前言)撰寫,調查單位因意圖隱匿資訊指示牌等設置位置錯誤,故「飛航經過」竟毫無機師因應周遭環境改變,執行提示及確認資訊指示牌、滑行道,與塔台無線電通聯等,均可證於黑盒子之互動事實,即違反「飛航事故調查標準作業程序」明文:需詳載飛航事故發生之“詳細經過”、“處置”及“結果”之規定。該「飛航經過」內容甚至不及他案之1/2!

----就調查單位稱:“當事人指飛安會隱匿之重要事證,因不具因果關係,方未列於「資料報告」內…。”然;既謂重要事證不具因果關係,惟何以數月後之「調查報告」“突然”又具因果關係? 思維邏輯顯然不通!矛盾乎?顯因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等錯誤,在「規範」下,無所遁形,故重要事證“突然”又具因果關係,也“終於”出現於「調查報告」內。令人憂慮的是其“漠視飛安、官官相護”心態,竟認定資訊指示牌等設置位置錯誤事,與本飛安事故無直接關連!(遭法院駁斥)。至此;調查單位顯然已全然悖離飛航事故調查法第5條(調查目的)︰「飛安會對飛航事故之調查,旨在避免類似飛航事之再發生,…。」

今天,GE028案業因民航局辦理行政院之風險管理推動方案,成為該局之「機場安全」風險管理案例。就飛安會之「飛航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歸責飛行機師、隱匿場站設施錯誤”,對照民航局之「機場安全」風險管理結論:“風險機率、風險程度及其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將造成安全財務嚴重損失、造成人員嚴重或致命性受傷…。風險程度達無法接受必須立即改善之地步。”印證「飛航事故調查報告」已左右唯谷,進退失據,該報告竟是“徇私”、“隱匿”,及“矛盾”與“不公正”之集合體。被法院推翻乃理所當然之事。詳如:http://blog.udn.com/sirus/284319

故;判決書明文:“飛安會偏袒民航局”及“機師確遵滑行規定”。
一、 「實有偏袒被告民航局之嫌。……,難道要求駕駛員要自行判斷哪些資訊是對的,然後再決定?」
二、 「依據風險理論,……。則飛安會逕將之列為與事故無關之風險因素,本院自得不予採信。」
三、 「該資訊指示牌的設置,……飛安會逕將之列為與事故無關之風險因素,本院自得不予採信。」

又飛安事故,若非罪證確鑿(當事人自承錯誤或經黑盒子解讀),飛安會與民航局豈能悖逆其令頒之「飛航事故新聞作業處理原則」逕自在新聞媒體前,不負責任的發表:「應該屬於人為疏失」之不實論述與指摘?就醫生看診(飛安會、民航局之事故調查);病人豈能未經抽血檢驗、相關之心肺功能檢查(解讀黑盒子內容)…,即行投藥治療或逕予開刀(逕予論述與指責)?醫德(公務員任事精神)何在? 該不當與惡意之不實論述,其嚴重性;誠如醫師被指責醫術有問題、公務人員被指責操守有問題、司法人員被指責…。黑盒子未解讀前,飛安會與民航局理應以“調查中”回應新聞媒體。復就事後,除不思自我檢討,仍似是而非的辯稱:「…媒體通常會報導此項事故,而導致當事人所稱之名譽損害發生…」!推拖拉扯、不負責任之心態,簡直令人匪夷所思!

沒有律師、沒有案例,GE028班機機長不因環伺在四周虎視眈眈之大鯨魚,心存畏懼。小蝦米謹根據「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等,憑藉著信心,孤軍奮戰,要求國家賠償並勝訴。本GE028案係國內唯一之案例,就判決結果,除成為相關“飛安”事件判例外,關係你我身家性命、財產安全的“飛安”,才能真正受到重視。試想;你我,甚至上述單位人員暨渠背後之親友,何嘗不是場站設施重整建、飛安提昇後的實質受惠者?


mousking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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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太好啦!
2009/06/09 11:42
古代的酷吏差不多也是這樣!不以天下蒼生為念,僅憑一己喜好,任意作為,往死者不知凡幾!民主社會不容悲劇重演!支持馬總統上訴到底,公部門人員一定要秉持公門中好修行的善念,行事作風才能不偏不倚!

蜘蛛蝴蝶刀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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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因,結果
2009/06/09 11:23
小人種因,結果,支持馬英九控告小人,候寛仁自我了結了吧~~~~~~做絕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