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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9 10:18:21 瀏覽3411|回應9|推薦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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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檢察機關對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案,不起訴及再議駁回的態度,讓人感覺檢察機關對筆錄製作不實問題的面對是鴕鳥、護短的。檢察機關的官僚文化及偵辦案件的製作筆錄慣性態度,可見一般,非只是冰凍三尺。司法人員掌握人民所賦予的權力,應該要有『鐵面無私、菩薩心腸』的使命及堅持,不能把司法官只是當作一份職業。 鐵面無私,是要依法公正、懲奸除惡;菩薩心腸,是要憐憫善民、法內開恩。而不是依自己的政治喜好、升官利益就偏執、甚至惡意栽贓、對無知善民摘朵花卻大動作法辦。對喜愛的政治人物屈膝過卑、對無權無勢的人民無情過亢,那這種檢察官的存在,對人民生命是極大的恐懼與不安! 從陳瑞仁對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的偵辦態度、侯寬仁對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刻意,周占春對扁案的審理,不是都散發這樣讓人民懷疑的偏執氣息嗎?所以為了導正司法人員揮動司法寶劍的態度,維護人民不被司法人員製作筆錄時,侵害權益,匡正節錄錄音內容的輕忽辦案文化,應支持馬總統對侯寬仁聲請交付法院審判。 這是具有大是大非高度的問題,決不能從媒體『格局太小』、『要有總統高度』,或是綠營『千刀萬刀追殺』的思維來看,這都是從政治或權力的利害角度微觀思考,只見狹隘或偏私立場,完全沒有想建立『司法就是讓人民安心』高度的宏觀理想性。 建立『不為自己喜歡的政治人物擦脂抹粉,也不對不支持的政治人物蓄意嚴苛。不為權貴服務、不苛待小民。』的不偏不倚辦案態度。讓人民安心、服氣,才能見台灣的民主自由的和諧社會!『司法人員』才不會像現在,讓人總是覺得有,只會欺負小民,為權貴服務的爭議、懷疑形象。 司法改革!馬英九總統當然要銳意進行,而對侯寬仁們這樣辦案態度的檢察人員控告,亦是『有所為』的司法改革行為。怎能鄉愿?因當了總統就『惡小而不除?』對惡人仁慈,不就是對好人殘忍嗎? 放了侯寬仁的說法!是只見秋毫,不見輿薪的。不堅持扭轉偏差,讓司法人員知所警惕,戰戰兢兢對每一個人民的司法案件,都能嚴謹公正偵辦。這次放了侯寬仁,下次侯寬仁們會放了你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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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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