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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推一個公投案
2008/10/17 05:23:48 瀏覽376|回應4|推薦17
 
本文章轉貼: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各位好:
我想推一個公投案,內容是這樣的:

主文:政府應於外籍新娘結婚後兩年內,以人權及無罪推定的原則,發予身分證。

理由書:在台灣,沒有身分證卻有工作能力、想工作的人很多,其中外籍新娘﹝含中華人民共和國、越南、印尼、泰國、烏克蘭....﹞損失的權益尤其大,想賺些錢,但政府卻以各種理由刁難,使得身分證的領取需要拖到七年以上,在這七年之間,沒有經濟收入的外籍新娘只能生小孩?更可惡的是,若出外工作被檢舉或查獲,將立刻遣返。就這麼磨耗七年的青春,才勉勉強強地發給身分證,政府欺壓百姓
之殘酷、無視百姓純良的工作需要,從而迫使外籍新娘只能從事薪資低微、勞動集中,申請各項保險、駕照....都極為不方便,政府欺人,莫此為甚。

以三民主義開國的孩中山先生,若仍在世,恐怕也要再次起義,以昭民怨,以洗民恨,以人權立國的台灣,也不該對純良樸實的外籍新娘處處刁難,故欲提出此案公投,為外籍新娘爭取在台灣生存最基本的需求──身分證。

至於政府機關或某些人士可能會擔心,擔心外籍新娘來台灣都是假結婚真賣淫,或者從事匪諜要擾亂治安,這些問題只要交給警察就可以了。蓄意拖延時間不發給身分證,迫使人民從事地下爆竹工廠、沒有勞保的地下事業,來買奶粉養小孩,才是造成治安敗壞的元兇。
===

現在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各位幫忙。首先是主文和理由書有沒有需要修改的部分。
其次是請問大陸配偶現在拿到身分證,至少需要幾年。

要公投案成立,首先要找到六萬位以上的提名人,然後是六十萬以上的連署人,這是一條漫漫長路,我希望能在下次縣市長選舉時一併公投,這樣投票率才會比較高,案子也才比較容易過。

這事很艱難,希望大家幫忙。

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8418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我的不及格:http://blog.udn.com/NO12
我的城市:http://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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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tai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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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看到暴力, 就更要懂得支持和平
2008/10/30 00:25
所以更應該支持公投法修法.
不想看到暴力, 就更要懂得支持和平 :http://blog.udn.com/hktai/2336851

我的部落格: 當回憶與現實交錯
http://blog.roodo.com/good_mind/

大家都是人
趕快賺錢吧~
2008/10/24 10:15

確實應該讓大家都能工作(不分籍)

最起碼能養活自己~自給自足

再來就是改善家庭生活~~好好培育下一代

對國家好處是能多收些稅(萬萬稅)

請多多教育下一代~要有國家觀念~和平共處的觀念

否則當初就別考慮台灣~加入台灣

因為有了穩定的國家~~才能立足台灣~遨遊世界

歡迎加入台灣~~GOGOGO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NO12) 於 2008-10-24 23:14 回覆:
要賺錢要有工作證.如果有身份證.就不用工作證.

mate~閉鎖山中清垃圾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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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以赴
2008/10/18 22:01
為您加油 !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NO12) 於 2008-10-19 14:42 回覆:

謝謝支持鼓勵

全力以赴


忍無可忍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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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公投案還不如兩岸積極交流
2008/10/17 20:21

在台灣大陸配偶的人數太...........少了

所以提公投案是不可能成功的

過去八年反扁人士是大陸配偶的好幾倍

但是罷免或公投都無法讓阿扁下台

逼得人民非得要走上街頭

如果大陸配偶提公投案會成功

那阿扁早就下台啦

中華民國的罷免權是假的

公投是政黨玩弄人民的工具

唯一的辦法...是兩岸積極和平交流

兩岸的官方或非官方坐下來好好談談

才能談出結果來滴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NO12) 於 2008-10-17 21:43 回覆:

謝謝您分析

有志者事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