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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6 01:0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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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大陸配偶家庭論壇精華區 2008/07/13 01:38 辦理依親居留的正確時間.會影響以後排身份證的時間:: 正確辦理依親居留的時間應該是:結婚滿兩年,也就是說是你的結婚證上面的登記時間,而非你第一入台的時間滿兩年 因為有人辦理好結婚之後是過了好幾個月才來台灣的,也有人拿團聚證辦理延期又沒有去轉換依親居留的,這樣就浪費掉你以後排身份證的時間 像我就是因為想說,反正團聚延期的日期還沒到,等到的時候再去辦理依親居留證就好了,所以就浪費了4個多月的時間,不然等到9月18日的時候我就可以領長期居留證,現在卻要等到明年的1月27號,所以姐妹們千萬不要大意,這樣會影響到你們的權益喲,再說從團聚轉為依親居留,再來臺灣的時候就很方便了(要先辦理好依親居留證再回大陸,才會方便)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6966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我的不及格:http://blog.udn.com/NO12 我的城市:http://city.udn.com/7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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