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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7 00:14: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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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大陸配偶工作限制 中國時報 李丹鳳/彰化花壇(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社工) 兩岸交流再向前邁進!然而在台灣卻有廿五萬來自大陸的新移民婦女,正面對著台灣保守的工作與居留規定,苦不堪言。他們必須等待至少九年才能取得身分證、至少要六年才能擁有工作權。使得大陸配偶的婚姻家庭,面對更多磨難。 近來辦公室接到兩個案例,皆因在台生活處處受限而決定離婚。一個曾在大陸當過記者的小娟,和老公透過網路認識,進而嫁來台灣。但是卻因為政府規定大陸籍配偶嫁來台灣前兩年的「團聚」階段不得工作;半年來小娟到處去遊山玩水,最後還是受不了生活的乏味,決定回大陸了! 另一個大陸配偶小琳,婚後十個月夫家遭逢變故,老公因工作受傷導致行動不便,小琳卻因仍在團聚階段不能工作無法分擔家計,只能靠高齡婆婆養家,婆婆遂將這種生活痛苦轉向鄰居哭訴小琳的不是。在無法承受婆婆當他是米蟲又無法工作的雙重壓力下,於是結束這段婚姻,小琳支身返回廣州。 像小娟和小琳這樣的台灣媳婦不在少數,政府應該要以更廣闊的視野來看待兩岸婚姻政策,別再用重重關卡限制大陸配偶在台生活及工作權,因為這些關卡真正傷害到的,將會是我們的台灣家庭!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我的不及格:http://blog.udn.com/NO12 我的城市:http://city.udn.com/7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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