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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學校長遴選資格鬆綁任期限制/v 瀏覽967|回應2|推薦1
2008/05/15 17:23:57

管碧玲:留予遴選委員會因地制宜的空間

針對現任國民中小學校長參與遴選資格是否該鬆綁任期的規定,今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國民教育法第九條修正案審查,立法委員管碧玲認為所有制度並非都要透過法律去嚴格限制,應賦予公民社會自然形成篩選機制。台灣各縣市行政區間學生數、學校數差異非常大,校長的遴選應留給遴選委員會自然形成機制的空間,甫連任的國中小校長是否能轉赴他校之決定權可留予縣市遴選委員會因地制宜去決定。

現行國中小校長參加遴選資格為儲訓合格人員、任期屆滿、連任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一任四年,同一學校校長僅能連任一次,提案立委考量如嘉義市等小型縣市因學校少、缺額少,偶有校長出缺時恐有優秀校長受限於任期限制而無法參與遴選,或致使參與遴選人數少,無法選出優秀人選。

管碧玲認為,國中小校長遴選由縣市政府主辦,而台灣縣市行政區大至台北縣有209所國小65所國中,小至連江縣有8所國小5所國中,差異極大,各縣市遴選委員會多由該縣市的教師代表、家長代表、校長代表、教育局代表及學者專家代表組成,遴選校長時必能顧及該縣市之行政業務及校務安定性,法律應賦予適當的調節空間,應尊重此種以公民社會力量自主形成的機制,而修法給予適度的彈性空間。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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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ay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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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趕快處理李慶安國籍案
2008/05/16 08:48
請問管委員,你們立法院什麼時候,要把李慶安的國籍問題,作一個清清楚楚的交代?

還是要繼續含混應對,蒙混過關?

還是像國民黨林益世委員說的,等待司法解決。可是現在更本沒有人去走司法路徑呀!外交部也說沒人要求他們查證。那就這樣,擺爛了?

我們當然知道李慶安不是最爛的委員。但是立法院該要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把這件事情作一個清楚的交代吧!如果再不處理,我們對你們民進黨的委員,會有更大的失望。

建議你找個民間人士,去向檢察官按鈴控告。否則,這件事都沒有動作,恐怕就一直拖延下去了。然後,就自然而然的交由外交部去查證。這樣,幾週後,這件事就水落石出了。沒有,就還李慶安清白。有,就請他辭職,面對司法程序。



flypainter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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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會議結果?
2008/05/15 21:22
請問管立委
那最後會議結果是修訂或不修訂?
有把連任任期需滿二分之ㄧ的條文刪去嗎?
謝謝~ 

管媽(KuanMom) 於 2008-05-16 16:47 回覆:
flypainter,
您好,謝謝您的留言及關心本案。
當日委員會討論此案並未進入逐條審查,故尚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