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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5 14:14: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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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評教育部立法落後 未能與時俱進 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草案」,管碧玲指出教師與家長都是教育的一環,如今教師法的制定已經完成,而家長參與教育這一部分卻未能法制化,管碧玲抨評教育部未能與時俱進,在家長團體已提出法律條文後,仍作壁上觀,無視家長團體的需求,不能及時提出對應草案。管碧玲呼籲教育部要有宏觀的思考,要發揮教育領導作用,參考其他國家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型式,從中提出最適合台灣的模型,再與家長團體們坐下來好好討論,找出最佳方案。 管碧玲指出目前台灣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大多是範疇性的壓力團體、遊說團體的型式,但對其能夠參與教育範圍沒有一個法制化的規範。而國外也有社區主義式的家長參與教育模式,美國在卡特總統時代就在地方成立學區,設置學區委員會,委員由學區民眾選舉產生,學校並設有家長教師會(Parents-Teacher Association),實際參與子女教育過程,滿足家長及社區對教育之需求。這種透過社區力量參與的模式,可以共同對於學區中發生的教育危機,例如反毒、中輟….等問題,共同投入、解決。 管碧玲指出家長參與教育的模式很多,校內可以有教師會、家長會分開存在,也可以有家長教師會的模式;校外可以有範疇式的壓力團體,也有以社區為單位參與學校教育,各種組織型態不一而足,而家長參與教育法的制定將會形塑未來台灣家長參與教育的模式,應該更為審慎。 管碧玲指出學校、教師與家長都是教育重要的環節,在學校、教師各項法令制定已臻完備的情況下,家長是較受忽視的,但是隨著社經環境的日趨成熟發展,家長參與教育的需求日起,教育部應放?眼界,以積極正面的態度來面對,展現教育龍頭的領導風範,她覺得召開公聽會是不夠的,她建議教育部應該考察國外的經驗,從中找出最適合台灣風土民情的範例,提出幾種模型,與家長團體們討論,而不是冷眼旁觀家長團體們的需求,不提出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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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