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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19 14:5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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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夫妻二人是大學時期的班對. 育有一子, 正在上大學. 在一次飛台灣的班機上, 李太太將離婚協議書拿給她的老公, 請他簽名離婚. 這是我聽到最勁爆的離婚方式了! 離婚的原因仍是婚姻的第一號殺手----- 外遇. 李先生在對岸工作, 他也搭上包二奶的流行列車, 二奶還懷孕生子了. 身為元配, 有誰能夠大方的跟另一個女人分享自己的男人呢? 離婚是唯一可以讓自己從這痛苦的深淵裡面得到解放的方式. 有人說: 李太太人太強勢了! 言下之意, 似乎離婚是意料中事. 我不知道----這也可以算是另一半合法外遇的藉口嗎? 結束一段婚姻並非只有單方面的責任,所以對於離婚者而言---並沒有犯錯,身為旁人的我們,既沒有對於維持他們的婚姻有過什麼付出,更別說貢獻了, 所以也沒有任何資格在事後加以批評。 畢竟,沒有一個人能夠保證自己一輩子都能順順利利的度過,因此我們都應該給予她們祝福---- 真正有勇氣,並且瀟灑走開的人。 現在前李太太獨自一人在台灣工作; 兒子則仍在溫租屋上學; 李先生則與大陸二奶如願結婚建立他的第二個家, 已過半百的男人仍要努力工作賺錢買奶粉尿布, 可想而知, 他肩頭上的擔子很重 . 最近他正忙著要幫她的新婚妻子及愛女辦加拿大身分, 好讓她們也可以到加拿大享受加拿大的環境及福利.那他本人呢? 是不是仍然孤家寡人的在對岸賺他的錢呢? 因為加拿大真的是很難賺到錢的樂園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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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