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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07及未來之路/推動台灣維新 縈雪臨春獨憑闌,留芳百世不登壇。 博文制憲邦家盛,光耀籌謀島國安。 海峽風雲多變幻,山河氣勢漸闌珊。 台灣制度瀕崩解,推動維新路更寬。 博文: Ito Hirobumi (伊藤博文),任首相;為Meiji Restoration (明治維新) 於1889年春天(二月) , 宣布新憲的主導者. 制憲、憲改的最高原則 關於台灣新憲法,不管是採行(稱為):制憲、公投制憲、 憲改、修憲,萬變不離其宗.本人於2003年11月16日發 表的將【國體】,【政體】分開(隔)的看法,及五點主張 ,將是最有可能採取的方案,亦即以【政體】的改革為首 要及迫切的目標旨,且適用於「總統制*」或「內閣制」. 台灣新憲法: 總統制 三權分立--改良型* <> 台灣式 政治制度的改革,應無可避免的融入我們的「民情風俗」; 包括:經濟層面,社會文化,教育軍事等.同時要考量客觀的 環境;例如:地緣關係,及國際情勢等.也就是說台灣新憲法 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台灣式憲法」*本人強烈建議採行. 廉能及有效率的政府 自由 民主 法治 健全的法治制度為民主之基礎: 民主潮流已百年,公開選舉享民權。 國家法治尚殘缺,社會典章猶不全。 劣賈手中能覆地,高官膽大敢翻天。 公平正義當推及,制度應須早日研。 我常和朋友談及對台灣未來的三十年,甚至百年而言,本人對陳水扁總統一再呼籲的「自由,民主,人權」有不同的看法.如果只談「民主,人權」這是合理的,因為歷史上有很多政權,曾假民主之名,而行專制之實.但若在一個開放的自由社會裡,當我們談到自由,民主之後,應該加上的是法治,亦即「自由,民主,法治健全」. 我們面臨的不只是自由被濫用,另一方面舊的社會道德觀,亦在工業化及現代化後蕩然無存,如何循序漸進,融入我們的「民情風俗」,逐步邁向「嚴密及合宜」的法治國家,使法治的制度能落實於政府及民間,此為未來一世代三十年要推動的.若真能實現自由民主及法治健全的真諦,則『廉能及有效率的政府』於焉真正誕生. 『人生因緣』<>The Paths Cros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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