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周刊及李艷秋非事實之指控 請即時更正 否則法律追訴
2009/08/2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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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430期壹週刊所書曾文溪越域引水計畫「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卻甘冒外界質疑違法開標的情形下,在立法院都還沒通過預算,就先行開標」及李艷秋於「新聞夜總會」中陳述預算未過、搶著開標二事,謝長廷今天指出,這完全不是事實,卻毀人名譽甚深,要求壹周刊及李艷立即更正,否則將依法追訴。
謝長廷指出,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是2003年行政院核定,計劃實施期程為2004-2013年,總計劃經費212.92億元,預算是逐年編列。壹週刊所書之59.8億的招標案,是此計劃的隧道工程,決標日是
謝長廷表示,壹周刊的陳述及李艷秋於「新聞夜總會」所言「謝長廷預算未過,搶著開標」,皆暗示官商勾結、工程弊端、導致小林村的災難,此二者對上述隧道工程的決標日之指控,完全不是事實,卻造成輿論以訛傳訛、毀人名譽甚深,對謝長廷的傷害非同小可。謝長廷要求壹周刊及李艷秋即時更正,否則將訴諸法律行動,以保個人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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