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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抄啊!這次抄到地雷了吧!—「敲敲愛上你」海報抄襲事件
2009/03/29 18:56:35 瀏覽3662|回應3|推薦14
一直以來,台灣的影視作品,
總不時出現抄襲陰影。
各種戲劇片頭、流行音樂歌曲、專輯封面、MV
常發生「參考」國外作品的狀況,
但過去通常在歌迷抗議,公司出面打個太極推拖之後,
事情就不了了之。

舉幾個我熟悉的傑尼斯「被參考」的例子,比如說
5566第二張專輯摯愛封面 vs SMAP 2000年的百萬單曲Lion Heart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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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唱片公司還算有良心,
後來這個封面有改版換掉了。

第二個例子抄的比較有技巧(?)一點
所以雖然有人抗議,但還是不了了之落幕。
這是棒棒堂男孩的「YES」一曲
歌曲旋律和傑尼斯的Hey!Say!JUMP的出道曲「Ultra Music Power」相似
MV則抄了同是傑尼斯的NEWS的「Weeeek」MV
先看一下原版

Hey!Say!JUMP「Ultra Music Power」


NEWS「Weeeek」


再來是「參考」的棒棒堂男孩「YES」

(如果你有看完3個影片 我要稱讚你的耐心)
雖然說好像比較有技巧(?)
不過還是被日本歌迷注意到,
以「Hey!Say!JUMP的歌曲加上NEWS的PV?」為題放上日本網路,
說起來還是很丟臉。

這一次,即將在台灣播出的偶像劇「敲敲愛上你」,
還沒開播就引起網友撻伐,
原因就出在這張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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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海報,抄襲了去年日本富士電視台春季日劇Last Friends的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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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度之高,幾乎可說「敲敲」的製作群完全沒有自己的創意,

由於Last Friends去年在日本播出時,
不論演員陣容、劇情、探討的議題(性別障礙、家暴等)
都引起關注與討論,也在收視上打出漂亮一仗,
其中該劇的海報與片頭,製作用心,
處處隱喻角色關係的巧妙安排,讓觀眾讚嘆工作人員的巧思。

所以這一次「敲敲」一劇明目張膽的抄襲。
網友們可沒有打算這麼輕易放過劇組與電視台,
除了在PTT各版發文譴責之外,
許多人也在部落格、噗浪上發文開砲,
網友湧進官網,要求把這張海報下架,
網友抗議引發平面媒體報導,逼的官網兩天後取下這張海報,
不過製作方表示,花了50萬製作的街頭看板還是要掛上,
製作單位網站甚至出現了這樣的回應……

「"敲敲愛上你"
是眾多演員&工作人員長時間
日以繼夜拍攝的心血..
大家不如4月12日坐在電視機前鎖定"敲敲愛上你"..
再決定大家是要討論精采的劇情走向.還是一昧關注海報的問題呢!!
至於宣傳...
粉絲們不用擔心.最近公司以在策劃敲敲的宣傳.到時也會到中部.南部辦活動!!
粉絲們記得要空出時間一起來玩樂唷^ ^」

Well……顯然沒人教導製作公司何謂「危機處理」,
已經不爽的觀眾看到這樣嘻皮笑臉的回應,大概只有更生氣而已。

而且製作方看來並不清楚,他們已經觸怒多少人,
現在到google打上「敲敲愛上你」出現的搜尋結果第一頁,
非但看不到戲劇官網,反而有一半都是批評抄襲的部落格文章,
而其中還有不少知名的部落格寫手參與開砲。

大家千萬不要小覷部落格寫手們的力量,
要知道,有些寫手在影視領域經營多年,看的戲劇橫跨中港台日韓。
在網友之間,早就建立了戲劇評論的口碑,
他們的評價好壞會影響不少人看戲的意願,
甚至有電影公司、書商邀請他們參加試映、試閱,
以求建立網路先期口碑,
你說,他們有沒有力量呢?

如果製作單位是想用抄襲當成負面宣傳,那我想他們成功了。
如果製作單位是以為Last Friends還沒在台灣電視台播出,
所以抄襲不會被發覺,那我想他們太天真了!
現在是2009年了,網路上資訊流動早就一秒千里,
去年的東西今年抄,怎麼可能沒人發現?

台灣的戲劇製作公司,在拍攝製片之外,
行銷手法也請跟著進步一點好嗎?
別再丟台灣演藝圈的臉了。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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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jlice&aid=2795193

 回應文章

婋猇秂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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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因為這樣吧
2009/03/30 11:15

劇組和電視台的原意是

藉抄襲來引起台灣弱智媒體的報導

進而炒作 打響節目

抄不抄襲 根本無關宏旨

不理不睬 是對付這種貨色 唯一的途徑

只是 有這些弱智媒體提供的養份 就會持續有這種奸巧的異能界滋長

幻想•愛麗絲(Djlice) 於 2009-03-30 12:51 回覆:
我不認為不理不睬是唯一途徑
身為觀眾如果不滿,與其沈默,為何不表達出來?
我覺得這次網友的反應就是個例子,
不言不語的話,那張海報是否就這樣放在官網、掛上街頭,
讓更多人覺得台灣創意就是零呢?

至少大家還願意表達不認同,
我覺得很值得鼓勵,也請不要小看每個「網友」能發揮的力量,

再者媒體弱不弱智……………
如果你覺得台灣媒體都很弱智的話
那你正好剛看完一個弱智媒體人寫的文章

a-yo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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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2009/03/29 20:01
台灣的原創 一直被壓抑
創意被設限

我們的教育就是這樣
教小孩 學習別人
別人有過的 成功的 才是標準答案
搞出新的 說是搞怪 不切實際

明明已經是抄襲了
還要轉移注意(絲毫不以為意 不然他們就不會這麼做了)
這樣的心態
要他們道歉或更正 實在很難
除非 真的被告

.
幻想•愛麗絲(Djlice) 於 2009-03-29 20:05 回覆:
要提告也是日方才有資格提告
但考慮告訴花費的時間金錢,可能性太小
除非事件鬧到日本媒體也注意
觀眾能做的,或許也只有拒看一途
用收視數字告訴製作方
他們的作法是不對的

愛瑞恩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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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有同感
2009/03/29 19:25
版主所言甚是..
幻想•愛麗絲(Djlice) 於 2009-03-29 19:30 回覆:
感謝你的支持

我想對於期盼台灣影視作品進步的歌迷劇迷來說
這樣的海報又一次讓大家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