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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史
2006/10/23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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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 歷史


歷史
早期拓墾
  在瑞典極南端馬爾默市外塞格布羅(Segebro)地方的考古發現顯示,大約在西元前9000年瑞典即有人居住。從事農耕和畜牧的一些部落出現於西元前2500年前後,其後不久,與歐洲大陸有密切聯繫的一種農業文化形態在今斯科訥省、哈蘭(Halland)省、布胡斯(Bohuslan)省和西哥得蘭(Vastergotland)省蓬勃發展起來。所謂舟斧文化(歐洲戰斧文化的旁支)約在西元前2000年傳到今瑞典,迅速蔓延。在新石器時代瑞典南部和中部出現一種與中歐保持貿易關係的單一文化形態,而在瑞典北部狩獵文化一直貫穿石器時代和銅器時代。



  屯墾者在西元前1500年左右熟悉了紫銅和青銅。青銅時代(1500?∼1000BC)初期的特點是與歐洲大陸(特別是多瑙河盆地)保持頻繁的貿易關係。石器時代的喪葬習俗(骸骨墓穴、巨石立標)逐漸為火化所取代。從岩雕可見當時有太陽崇拜和祈禱豐產的禮儀。歐洲大陸上的動亂加上塞爾特人擴張使銅器不再能繼續輸入斯堪的那維亞半島(500?BC),有關其後幾個世紀的考古發現特別稀少。自從新石器時代以來的溫和氣候此時趨於惡化,需要新的耕作方式,而鐵則傳到北部地區。



  羅馬帝國與斯堪的那維亞地區建立貿易聯繫,從而使羅馬人對瑞典有所了解。塔西圖斯(Tacitus)所著《日耳曼尼亞誌》(98)最早介紹斯韋爾人(或瑞翁訥人),亦即瑞典人,說他們身體強壯,兵器銳利,擁有強大艦隊。曾提到斯堪的那維亞的其他古代作家有托勒密、約爾丹內斯(Jordanes)和普羅科匹厄斯(Procopius)。



維京時代
  維京時代早期有一批各不相屬的部落定居於今瑞典境內,目前瑞典行政區畫中的一些地名仍與這些部落有關。瑞典人集中在烏普蘭的烏普薩拉一帶。往南有約塔爾人住在東約特蘭和西哥得蘭的農田上。由於史料缺乏,因而不可能追蹤這些地區形成統一的獨立國家的沿革。趨向統一的歷次事件隱約見於撒克遜人的敘事詩《貝奧武甫》(Beowulf)——該詩中提出瑞典人已知最早的名稱(sveorice、svearike和sverige),也見於古諾爾斯語敘事詩《英格林加塔爾》(Ynglingatal)——包含在冰島詩人斯諾里•斯圖魯松(Snorri Sturluson)所著《海姆斯克林拉》(Heimskringla)一詩中。



貿易
  9世紀後半葉瑞典的農人首領在今俄羅斯東部和烏克蘭建立穩固的據點,對斯拉夫人進行無情的剝削。這些據點中包括諾夫哥羅德(Novgorod)、基輔等濱河城鎮,他們從這些地方控制沿聶伯河通往黑海及君士坦丁堡、沿窩瓦河通往海及東方的各條商道。奴隸貿易和毛皮貿易特別興盛,瑞典境內出土的大批阿拉伯銀幣足資證明。瑞典的維京人也控制著波羅的海上的貿易,公認為瑞典歷史最悠久的城鎮比爾卡(Birka)就是隨著維京人的海上劫掠活動而建立的(800?)。瑞典的維京人也參與襲擾西歐。但是,從10世紀起,對俄羅斯市場的控制權逐步從瑞典人手中轉入弗里西亞人、德意志人和哥得蘭人手中。



基督教化
  最初向瑞典宣傳基督教的是法蘭克修士,他們從830年起開始活動,但不受瑞典人重視。在西南部的西哥得蘭地區主要有英格蘭傳教士在傳教,在11世紀基督教已普及。但是,瑞典中部烏普薩拉的廟宇是異教的堡壘,鼓舞異教信徒抗拒基督教,直到11世紀末這座廟宇被推倒時瑞典才完成基督教化。新舊宗教的鬥爭強烈地影響瑞典國內的政治生活,直到13世紀中才建立穩定的君主體制。



12、13、14世紀
  證據顯示,在11世紀維京人時代末期瑞典還是由各省組成的鬆散的聯邦。地方豪強往往自稱是全瑞典之主,實際上各人僅正式統治自己的地盤。似乎可以斷定,瑞典各省在12世紀才統一起來。1164年教宗(教皇)發布諭旨,宣布瑞典為大主教區,大主教駐在烏普薩拉,這份諭旨是把瑞典稱為統一的獨立王國的最早文獻。



  12世紀瑞典包括斯韋阿蘭和約塔蘭,兩者是在該世紀前半葉聯合組成單一的王國的;南部的斯科訥、哈蘭和布萊金厄(Blekinge)屬於丹麥,西部的布胡斯連同北部的耶姆特蘭(Jamtland)及海里耶達倫(Harjedalen)則屬於挪威。約1130年東約特蘭豪強家族中的斯韋爾克爾(Sverker)被尊為瑞典國王,於是東約特蘭遂成為瑞典的政治中心。斯韋爾克爾在位晚期有一位名叫埃里克•耶德瓦爾德松(Erik Jedvardsson)的爭位者在斯韋阿蘭稱王。埃里克生平不詳,據傳他率領一支十字軍攻入芬蘭,約在1160年慘死,後來被教會追謚為瑞典的主保聖人。



內戰
  埃里克之子克努特(Knut)殺死斯韋爾克爾之子(1167),被擁為全瑞典國王。克努特制訂瑞典幣制,努力組織教會,在今斯德哥爾摩的原地上建立城堡。克努特卒於1196年,其後50年間埃里克和斯韋爾克爾兩家族成員交替為王。在兩個家族為爭奪王位而交戰期間烏普薩拉大主教區成立,全國畫分為5個主教區。



  13世紀中期內戰接近尾聲。其時瑞典最重要人士是雅爾伯吉爾(Birger Jarl),他出身於豪門福爾孔(Folkung)。「雅爾」是東部各省的督軍,並指揮軍隊出境作戰。1248年聖埃里克家族的最後一位成員埃里克•埃里克松(Erik Eriksson)任命伯吉爾為雅爾,伯吉爾是埃里克松的妹夫。伯吉爾為瑞典的實際統治者,卒於1266年。在他掌權期間其法令受到瑞典各地共同遵奉,中央權力加強,儘管各省仍有地方性法律。當時頒行的一批法案分別加強保護婦女、教會和法院,增進婦女的繼承權。伯吉爾於1252年與參加漢撒同盟的呂貝克(Lubeck)訂立條約,促進新建城市斯德哥爾摩的擴展。同時,漢撒同盟的商人在瑞典獲得一些特權,城鎮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國王馬格努斯•拉杜洛斯(Magnus Ladulas)在位時於1280年頒布法律,規定凡充任國王騎兵衛隊的豪門人士可以免納賦稅,於是造成世襲的貴族,翌年,國王又免除教會財產的一切賦稅。在同一期間,「雅爾」一職不再存在,取代的是「副王」和「大帥」,同時還設置宰相。由於瑞典有銀、銅和鐵可供出口,因而瑞典對歐洲各地(特別是漢撒同盟各城市)的貿易日益興旺發達。



法典
  經過一段時間的王朝鬥爭,豪強控制了瑞典,聲稱推舉國王的權力在他們。他們修改斯韋阿蘭的法律,並且訂立《諾特堡條約》(Treaty of Noteborg,1323),畫定芬蘭與俄羅斯的邊界。瑞典買下丹麥的斯科訥省,置於國王統治之下,到1335年挪威國王埃里克之子馬格努斯已統治瑞典(包括斯科訥和布萊金厄)、芬蘭和挪威,不久又兼併哈蘭。馬格努斯在位期間頒行全國法典(1350?),規定國王由選舉產生,候選人以王子為宜;同時還擬訂新的城鎮法典,授予德意志商人許多特權。1344年馬格努斯的長子埃里克當選為瑞典王儲,一年後埃里克之弟哈康(Haakon)即挪威王位。埃里克聯合貴族和他的叔父梅克倫堡的阿爾貝特(Albert of Mecklenburg)對抗父親馬格努斯。1356年馬格努斯被迫與其子分享王權,將芬蘭和約塔蘭讓給他。兩年後埃里克卒,王國恢復統一,受馬格努斯統治。



  馬格努斯在與貴族鬥爭中獲得丹麥國王瓦爾德馬•阿特達格(Valdemar Atterdag)的支援;1359年馬格努斯之子挪威國王哈康與瓦爾德馬之女瑪格麗特(Margaret)訂婚。翌年,瓦爾德馬進攻斯科訥,馬格努斯放棄斯科訥、布萊金厄和哈蘭,瓦爾德馬則允諾援助馬格努斯對抗瑞典國內的敵人。1361年瓦爾德馬進攻哥得蘭,占領波羅的海重要貿易中心維斯比(Visby)。哈康於1362年被立為瑞典國王,1363年娶瑪格麗特。瑞典貴族中反對馬格努斯的人士前往梅克倫堡,敦促阿爾貝特公爵之子(亦名阿爾貝特)出兵攻瑞典。馬格努斯萬般無奈,逃往瑞典西部哈康的領地。1364年梅克倫堡的阿爾貝特(1363∼1389)取代福爾孔王朝。阿爾貝特參加由瑞典、梅克倫堡和好斯敦(Holstein)組成的聯盟對抗丹麥,果然迫使瓦爾德馬•阿特達格離開王位數年之久。阿爾貝特並不像貴族所期望般懦弱,於是他們強迫他先後簽發兩份文書,使他喪失權力(1371、1383)。在1380年代末阿爾貝特計畫收回原已授與貴族的土地,作為重新確立權力的一種主要手段。1388年瑞典貴族向當時已成為丹麥和挪威女王的瑪格麗特求助。1389年瑪格麗特的軍隊擊敗阿爾貝特,將他生擒,於是瑪格麗特被尊為瑞典之主。阿爾貝特的盟友經常襲擾波羅的海地區,死守斯德哥爾摩,直到1398年瑪格麗特才取得瑞典京城。1396年瑪格麗特的姪孫波美拉尼亞的埃里克(Erik of Pomerania)以16歲之年成為瑞典名義上的國王,翌年被擁為瑞典、丹麥及挪威之王,正式加冕,於是卡爾馬聯合(Kalmar Union)時代開始。



卡爾馬聯合
  首先,瑞典早已在對抗梅克倫堡的阿爾貝特的眾貴族倡導下加入卡爾馬聯合。瑪格麗特戰勝阿爾貝特及其盟友之後,國務會議宣布,願意將國務會議成員在阿爾貝特在位期間所領受的王室地產完璧歸還。於是瑪格麗特終於收復這批財產。她在位期間一直受到瑞典人的擁護,1412年她死去。繼位人埃里克遂即執掌實權,他卻任命一批丹麥人和德意志人在瑞典擔任行政職務,並干預瑞典教會事務。他執行好鬥的外交政策,因而不得不向瑞典徵稅徵兵,激起農民的忿恨。他與好斯敦作戰,結果1426年斯堪的那維亞各國遭受漢撒同盟的封鎖,食鹽及其他必需品不得進口,瑞典礦石不得出口,於是1434年貝里斯拉根(Bergslagen)發生農民及礦工暴動。其後,經過將近一個世紀的風雲變幻和攻戰殺伐,古斯塔夫•瓦薩(Gustav Vasa)於1523年被推選為國王。



  在卡爾馬聯合時代,瑞典國內的權力對比逐漸有利於貴族而不利於君主。聯合體的國王駕臨其他王國期間,瑞典國是即由貴族把持。國王任命擁護自己的丹麥人士為官,藉以控制行政,結果激起瑞典人抗爭和起事。在聯合時代晚期,瑞典貴族分裂為贊成與反對聯合兩派。贊成聯合的一派貴族大都不僅在瑞典而且在丹麥或挪威擁有地產,他們認為,聯合體的君主必會使貴族施展更大的影響。反對聯合的一派貴族則寧願有一位具有強烈民族意識而受勢力強大的民族貴族支持的君主。在聯合時代,在瑞典推舉出來的國王和執政都出身於反聯合派貴族。



  社會上出現一個重要的新階級,包括商界人士和貝里斯拉根地區的礦業人士,他們希望瑞典的鐵與銅的出口不受阻礙。當丹麥的利益與他們自己的利益發生衝突時,尤其是在與德意志人作戰期間,這些人就起來造反,並像那些也關注貿易發展的城鎮居民一樣,支持一個有強烈民族意識的君王。另一方面,瑞典教會則希望國王權力不要太大,因而贊成聯合。



  瑞典人口中絕大多數還是農民,務農是全國90%以上人口的基本營生。從維京時代起經過12、13世紀耕地逐漸擴大。到聯合時代末期斯韋阿蘭地區中部梅拉倫湖一帶以及西哥得蘭、東約特蘭的平原都已成為耕地,而且,鄰近的斯莫蘭(Smaland)、韋姆蘭(Varmland)及達拉納等地區的林地也正在開墾中。14世紀前半葉耕地不再擴充,而且,在14世紀後半葉及15世紀初經濟衰退,大片土地荒廢,生產下降,生活費用上漲。黑死病在1349∼1350年肆虐於瑞典,它是中世紀末這種危機的原因之一;黑死病不限於瑞典,它蔓延到歐洲大部分地區。15世紀後半葉情況好轉,荒地重新墾殖。瑞典的主要剩餘產品是黃油,從14世紀中期起占瑞典出口貨的1/4.貴族和神職人員所擁有的免稅田日益增多,農民的賦稅負擔日益嚴重,1430年代爆發由恩厄爾布雷克特•恩厄爾布雷克特松(Engelbrekt Engelbrektsson)領導的起事。一直到卡爾馬聯合結束農民一直與反聯合派武裝聯合作戰。



瓦薩王朝最初幾代國王(1523∼1611)
  瓦薩家族的古斯塔夫一世於1523年即位,立即著手恢復瑞典國王的權力,並組織由他直接指揮的中央政府。一方面經由斯德哥爾摩血案消滅瑞典高級貴族的很大一部分力量,因而古斯塔夫一世的行動較為得心應手。另一方面,由於在經濟上依賴呂貝克和漢撒同盟,國王的勢力受到限制。為了與丹麥作戰,為了在1523年解放斯德哥爾摩,古斯塔夫一世不得不向呂貝克作出重大讓步以獲得呂貝克的經濟及軍事支援。作為交換,呂貝克商人和漢撒同盟的商人得到許多特權並經由這些特權壟斷了瑞典的對外貿易,甚至擁有左右國內貿易及工業的強大勢力。同時,古斯塔夫所作的讓步中還包括大量財務支付,因而使瑞典對呂貝克負債累累。通過呂貝克的調解,瑞典於1524年在馬爾默與丹麥締結條約,結束戰爭。



  丹麥國王腓特烈一世死後,其子克里斯蒂安三世(Christian III)於1534年即位。當時呂貝克企圖使逃亡在外的原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二世復位,於是古斯塔夫一世在年幼的克里斯蒂安三世對呂貝克作戰中給予他大力的軍事支持。1535年漢撒同盟軍失敗,根據1536年停戰協定中的條款,瑞典欠呂貝克的債務一律勾銷,呂貝克商人一向享受的特權一律廢止。由此漢撒同盟的霸權毀滅,其他國家的商人得以進入瑞典,瑞典商人也可以理直氣壯地在波羅的海地區以外活動。在古斯塔夫一世在位的其餘年代裡瑞典與丹麥一直和平相處。



  古斯塔夫一世在位期間主要致力於國內政治,一般認為,使瑞典成為主權國家是他的功勞。他以穩定國家財政形勢為首要目標。他根據1527年議會在韋斯特羅斯(Vasteras)通過的嚴厲法案,全部沒收天主教會的財產。原來,當時天主教會占有瑞典土地21%,而王室僅占有6%。經由徵用教會財產,大大增加國家的財富。在一定程度上,這位國王可以援引路德(Martin Luther)的理論為自己的行動找到根據,當時路德的學說在瑞典已在國王的促進下為全國所接受。隨著宗教改革運動的普及,瑞典教會脫離天主教會,信義宗的瑞典教會終於成為國家教會,該教會至今仍保持這種地位。在建立新教會的同時,政府也在古斯塔夫延攬來的德意志行政人才的協助下完成改組。高度集權化的新行政體系達到空前的效率。



  古斯塔夫一世在位後期取得專制權,為政獨行己意。1544年國王在瑞典實行世襲君主制,加緊兼併田產,在他死前王室地產已占瑞典國土60%左右。



  古斯塔夫一世固然執行審慎的外交政策,但是在他在位期間瑞典建立可觀的陸軍和強大的海軍。同期瑞典在文化方面也有所進展,重大文學成就之一是完成《新約》的翻譯以及瑞典宗教改革運動重要人物佩特利(Olaus Petri)所著的讚美詩和神學著作的出版。



  古斯塔夫一世死後,長子埃里克十四世繼承王位。新王主要致力於外交。他的目標之一是經由波羅的海口岸控制對俄貿易。他的第一步是與愛沙尼亞貴族談判,1561年愛沙尼亞貴族同意由瑞典統治該國,由此,他奠定瑞典波羅的海帝國的基礎。他為了爭奪對波羅的海地區貿易的控制權,1563年與丹麥、呂貝克和波蘭開戰。七年血戰中瑞典南部飽受蹂躪,1570年在斯德丁(Stettin)簽訂和約,疆界未有任何變動。但是瑞典被迫支付巨額贖金,贖回該國在西部的據點艾爾夫斯堡(Alvsborg)。



  1568年埃里克十四世之弟約翰三世登位。他在位期間(1568∼1592)國王與高級貴族不斷衝突,後者要求實行憲政並在國務會議上加強自己的勢力。同時,約翰三世試圖將天主教習俗重新引進瑞典教會,因而與神職人員發生衝突。他之所以採取這種宗教政策,是因為他娶波蘭公主為妻,結成瑞波兩國之間的密切政治聯盟。約翰三世與波蘭公主所生之子西格蒙德(Sigismund)1587年被推舉為波蘭國王,1592年又繼承瑞典王位。西格蒙德信奉天主教,久居波蘭,招致瑞典人反對。瑞典神職人員於1593年在烏普薩拉開會,發表宣言,斷然重申瑞典為新教信義宗國家。同時,西格蒙德的叔父查理利用人們反對西格蒙德的強烈情緒,組織瑞典國內一切反對力量,不承認他為國王。查理使議會(當然還有神職人員)形成一股對抗高層貴族的政治力量。最後,西格蒙德於1599年辭去王位。



  查理九世的施政頗似其父古斯塔夫一世。他在外交方面力圖控制通往科拉半島(Kola Peninsula)及白海的對俄商道,並且盡量奪取芬蘭灣以南的俄國和其他國家的土地。瑞典因此必須提防丹麥,1611年丹麥果然來攻,所謂卡爾馬戰爭開始,1613年締結《克奈勒德和約》(Peace of Knared),戰爭結束。根據和約,瑞典放棄對斯堪的那維亞半島極北地區的領土主權,並再次支付巨額贖金,贖回丹麥人在戰爭中攻占的艾爾夫斯堡。查理九世未及體驗敗戰之辱即已死去。



偉大時代
  瓦薩王朝最初幾代國王締造了瑞典國家,其特點是強有力的君主國和比較落後的經濟(主要的例外是礦業)。它的主要弱點在於高層貴族的作梗,以及急於向丹麥復仇的心理。在其後幾十年中,瑞典在北方把丹麥貶低到第二位,自身則成為極進取的強國。



古斯塔夫二世統治時期
  查理九世死時,其16歲之子古斯塔夫二世(1611∼1632年在位)繼位,其時瑞典與丹麥、俄羅斯、波蘭等國交戰猶酣。通過《克奈勒德和約》瑞典付出一些代價結束了對丹麥的戰爭。另一方面,對俄作戰卻較為成功,瑞典軍甚至攻到莫斯科。1617年俄國被迫接受《斯托爾博瓦和約》(Peace of Stolbova),使瑞典獲得英格里亞(Ingria)省和克克斯霍爾(Kexholm)省。對波蘭的戰爭一直延續到1620年代,經過在波羅的海國家的幾次戰役,1629年締結《阿爾特馬克休戰協定》(Truce of Altmark)而結束,瑞典獲得利沃尼亞(Livonia)以及收取波羅的海各主要港口關稅的權利。大致同時,古斯塔夫二世又與法蘭西談判,要求法國支持瑞典對抗以武力威脅波羅的海南部沿岸的德意志皇帝。1630年古斯塔夫二世率軍在德意志北部登陸,參加三十年戰爭。1631年瑞典與法國締約,同年瑞典軍在布賴滕費爾德(Breitenfeld)大致殲滅巴伐利亞名將蒂利(Count von Tilly)麾下的帝國軍隊。



  古斯塔夫二世揮戈南指,1631年底陷美因茲(Mainz)和美因河畔法蘭克福(Frankfurt am Main)。到1632年春季和夏季他已經攻占巴伐利亞,連下紐倫堡(Nurnberg)、奧格斯堡(Augsburg)、慕尼黑諸城。11月6日古斯塔夫二世指揮的瑞典軍接戰華倫斯坦(Albrecht von Wallenstein)麾下的帝國軍隊,戰況慘烈,結果瑞典取得重大戰術勝利,但代價慘重——古斯塔夫二世陣亡。



17世紀中期的戰爭
  此後戰爭又持續16年,瑞典有不同所獲。戰爭初起時瑞典軍基本上由瑞典農民構成,後來則以在德意志、蘇格蘭及英格蘭所招傭兵為主。外國軍官在瑞典定居並成為顯貴者頗不少。根據結束戰爭的1648年《西伐利亞和約》,瑞典獲得波美拉尼亞地區的大部以及波羅的海和北海沿岸的許多領地,但不得不放棄波蘭各港口。



  瑞典的戰略地位已完全改變,在對丹麥的短暫戰爭(1643∼1645)中顯示軍事優勢,成為不可否認的波羅的海地區霸主。女王克里斯蒂娜(Christina)在位期間(1644∼1654)將王室財產轉交給貴族的過程繼續進行,而且規模有增無減——這種措施起初是為了籌集戰費而採取的。



  克里斯蒂娜的嫡堂弟查理十世(1654∼1660年在位)發動對波蘭作戰,攻占波蘭大部分。1657年波蘭抵抗轉強,丹麥趁機對瑞典宣戰。查理十世轉而進攻丹麥。他採取軍事史上鮮有的最果敢行動,率軍走過尚未完全封凍的貝爾茨(Belts)海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戰勝丹軍。根據其後於1658年2月簽訂的《羅斯基勒和約》(Peace of Roskilde),瑞典獲得斯科訥、哈蘭、布萊金厄、布胡斯等省,確立了瑞典現代邊界。此外,瑞典還取得特隆赫姆(Trondheim)和博恩霍爾姆(Bornholm)島,兩年後查理十世試圖攻下丹麥全國,統一斯堪的那維亞地區,再次對丹麥作戰,卻失去這兩地。瑞典軍攻取哥本哈根而未成,查理十世猝死於軍中。



  年僅4歲的查理十一世繼亡父之位。後來長期由攝政院攝政,以首席大臣德拉加爾迪(Magnus Gabriel De la Gardie)為首的高層貴族權勢日隆,危及農民的自由和王室的財源。1672年17歲的幼主查理十一世率軍進攻丹麥,爭奪南部各省,戰局艱苦。1679年媾和,雙方俱無所獲。查理十一世面臨重振瑞典經濟和改組該國行政體制的巨大難題。



長期戰爭的後果
  整整一個世代戰事不斷,使瑞典社會遭受深刻的衝擊。通過王室財產轉讓和皇家土地稅的轉讓,瑞典貴族獲得瑞典及芬蘭土地的2/3。1680年代貴族財產受到大幅度削減,瑞典和芬蘭的農民才脫離險境。其時瑞典的政治結構也恢復到瓦薩王朝初期的體制。自貴族手中收回的公產收入永久地撥給公務人員和將士。這種制度一直執行到18世紀末甚至19世紀,使得國王減少在財政上對議會的依賴。1680∼1700年為鞏固時期,通稱查理專制時期,因為適逢國王查理十一世在位時期(1672∼1697)。由於瑞典對波羅的海地區的控制並不穩固,因而所謂查理專制時期包含持續的備戰。



查理十二世統治時期
  查理十二世15歲即王位,當時在瑞典控制下的波羅的海沿岸內陸次第組成新國。布蘭登堡、俄羅斯再加上丹麥、波蘭等國皆是瑞典的宿敵。丹麥、波蘭、俄羅斯於1699年立約,普魯士則採取觀望態度。1700年2月三個盟國進攻瑞典一些省分,發動大北方戰爭,瑞典軍立即針鋒相對,進攻丹麥。丹麥被迫退出同盟,與瑞典媾和。俄軍侵入瑞典的波羅的海地區各省,但好景不長,納爾瓦(Narva)一役大敗於查理十二世的軍隊。查理十二世揮戈轉向波蘭(1702∼1706)。此舉使得俄國彼得大帝得以從容建立聖彼得堡、興辦波羅的海艦隊、整編陸軍。1707年查理十二世開始進攻俄國,俄羅斯人首次使用焦土戰略,誘使瑞典軍先向莫斯科再轉向烏克蘭,1709年6月瑞典軍在波爾塔瓦(Poltava)潰敗。



  其後5年查理十二世寄居土耳其占領下的賓傑爾(Bender,今摩爾多瓦境內賓傑里〔Bendery〕),敦促土耳其人攻俄,未能如願。現在彼得大帝已將注意力自東方轉向波羅的海地區,土耳其蘇丹自然覺得不必多此一舉。俄國在波爾塔瓦之役之後若干年間占領波羅的海沿岸原併入瑞典的全部地區乃至芬蘭,漢諾威占不來梅和費爾登(Verden),丹麥取好斯敦-戈托普(Holstein-Gottorp),普魯士則覬覦波美拉尼亞地區中瑞典領有部分。



  在瑞典這一段多事之秋,查理十二世卻能身在賓傑爾而遙控統治瑞典。他於1715年返回瑞典(1700年出國),隨即決定進攻挪威,以期西鄰能成為對付波羅的海地區列強的盟友。1718年11月30日瑞典軍圍困奧斯陸峽灣以東的腓特烈斯滕(Fredriksten)城堡時,查理十二世被子彈擊中而死,子彈可能為挪軍所射,也可能是瑞典軍中所發。他的死結束了所謂偉大時代。根據《尼斯塔德和約》(Peace of Nystad,1721),瑞典正式將波羅的海地區各省、卡累利阿(Karelia)的一部分以及維堡(Vyborg, 在聖彼得堡附近)割讓給俄國。



社會及經濟情況
  與歐洲大部分地區一樣,16、17世紀斯堪的那維亞各國以農業為主。但是,這些國家此時經濟活動增加,促使各國天然資源得到更專門化和更商業化的利用。瑞典和挪威向歐洲的造船業和海外擴張事業提供不可或缺的木材原料。這兩國的樹木成長緩慢,因而木質堅硬,適於製造家具及工具。



  瑞典的礦業始於13世紀。在16、17世紀,銅和鐵是瑞典最重要的出口貨。瑞典本國也有冶金工業,以生產武器為主。



  斯堪的那維亞國家本身積極對外貿易不多。擁有充分的資金和海外聯繫以組織出口貿易的只有荷蘭人和英國人,在一定程度上還有德國人。



  瑞典國內的土地所有權主要來源於政治而不是經濟活動。瑞典本土從未出現農奴制,此點與丹麥或瑞典奪占的地區截然不同。瑞典農戶一直享有自由。瑞典農民參加議會,組成其中的第四等級,這在歐洲國家中絕無僅有。中世紀起皇家就向農民進行宣傳活動,設法影響農民在政治問題上的輿論。



  既然瑞典的工業是適應該國野心勃勃的外交政策,而出口貿易又掌握在外國人手中,因而當時沒有獨立資產階級生存的空間。瑞典國內影響人在社會上的積極性的主要因素是國家。個人如要發展前途或積累財富,上策是從軍,為國王效力,充當軍官或任公務員。16、17世紀瑞典這種社會結構也推廣到本來完全農業化的芬蘭。



18世紀
  查理十二世無嗣。1718年其妹烏爾麗卡•埃萊奧諾拉(Ulrika Eleonora)經過召集議會才被推舉為女王。1720年她讓位給其夫腓特烈一世(Frederick of Hessen,1720∼1751年在位)。



自由時代(1718∼1772)
  這是瑞典從專制過渡到議會政體的時期。變革的真正原因在於「查理專制」之下的「偉大」政策已徹底失敗。根據1720∼1723年的憲法性法律,權力歸於各社會等級,他們定期在議會開會,產生國務會議。國務會議中國王一人有兩票,但無權作出決定。議會由「祕密委員會」作出決定,農民(即第四等級)被排除在該委員會之外。議會全等級公開會議僅限於發言及辯論。上三等級主要由國家工作人員構成。由此看來,1772年以前的所謂自由時代也是官僚時代。



  當時逐漸形成兩黨制,但經濟混亂、領土淪喪、外國勢力滲入、農村飢荒等種種難題顛覆了議會制。但是,史學界有時為了美化過去的查理時代和日後的古斯塔夫時代而過分強調這些失敗。人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自由時代瑞典的自由傳統已經頗具規模。真正的代議制逐步形成,它固然程序繁瑣而缺乏效率,卻是與當時英格蘭的議會制相似的重要制度。這個時代的政治變動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因為它們對瑞典的憲法發揮了強烈的影響。這是一個動亂的時代,但又是一個社會及文化進步的時代。關於土地改革的思想形成,科學成就受到鼓勵,瑞典新聞事業肇始。重要的個人成就包括攝爾西烏斯(Anders Celsius)發明攝氏溫度計,林奈(Carolus Linnaeus)提出植物分類系統,斯維登堡(Emanuel Swedenborg)提出宗教哲學假說。在自由時代瑞典的學術及文化成就水準與西歐最先進的國家不相上下。但是,到這個時代的末期,瑞典國內問題叢生,解決無術,政體變革的條件成熟。



古斯塔夫三世時代
  腓特烈(一世)卒於1751年,繼位的阿道夫•腓特烈(Adolf Frederick)1771年卒。古斯塔夫三世(1771∼1792年在位)結束對巴黎的訪問,回國即王位。古斯塔夫三世試圖利用瓦薩王朝和查理時代國王集大權於一身的傳統。瑞典社會中沒有他可依靠的階級,他也不能依靠18世紀的政治制度,因而只好盡量親自向公眾進行宣傳。在這一方面他果然並非毫無成就︰他一向號稱「神妙之王」,藝術及科學的倡導者。但是,他的政治卻是風雨飄搖,反覆多變。1792年3月16日一位貴族人士暨前國王衛隊隊員攻擊古斯塔夫三世,使他重傷。他在世界最後幾年,特別是他遭槍擊之後直到死亡(3月29日)期間的事跡,使他在人民的心目中成為烈士,其實他未必名符其實。



  總的看來,18世紀在瑞典是貿易及商業的黃金時代。1731年瑞典東印度公司成立,該公司生意興隆,一帆風順,後來在拿破崙戰爭中被迫停業。東印度公司及其他企業所生產的資金為造船、紡織等製造工業企業的蓬勃增長奠下基礎。但是,瑞典最重要的製造業是煉鐵工業,它在18世紀一日千里地發展起來。鐵又是瑞典最重要的出口貨,到1750年已出產全世界1/3的生鐵。



  18世紀也是重大社會變革的時代。農民有了正式購買王室田產的權力,於是大多數農民擁有自己的農莊。另一方面,他們的產品價值上漲,利潤增加。同時,農村無產階級出現,人口眾多。市民財富激增,勢力驟隆,貿易及工業迅速發展。社會變革的一種後果是,平民可以擁有免稅土地,過去僅由貴族壟斷的政府高級官職如今也可以由平民充任。貴族的特權減少,而社會活力增加。



拿破崙戰爭和19世紀
保皇黨逆流
  18世紀最後十年和19世紀最初十年瑞典政府的主要心病是唯恐法國的革命影響瑞典。國王古斯塔夫四世(1792∼1809年在位)認為,法國國內所發生的事破壞倫常且傷風敗德。他的外交政策的特點是對革命派和拿破崙深惡痛絕。1805年他決定加入反法聯盟,這是決定性的一舉。1807年法俄兩國簽訂《季爾錫特條約》(Treaty of Tilsit),古斯塔夫四世不惜一戰,即使是對俄作戰。先是,丹麥已於1807年10月與法國結盟,乃於1808年向瑞典宣戰。瑞典軍防守芬蘭不利,當赫爾福斯(Helsingfors)附近的斯韋阿堡(Sveaborg)由於內奸的背叛而落入俄國人之手,瑞典軍遂一蹶不振。俄軍一路前進,遠達瑞典境內的于默奧。



  1809年3月古斯塔夫四世被一派高級官員和將領廢黜。1809年政變的一派人之所以能夠上台,主要原因是國人普遍希望迅速實現和平而少付出代價,但是這些人士並未能挽回芬蘭。1809年9月在芬蘭境內腓特烈港(Fredrikshamn)締結和約,瑞典痛心地將芬蘭及奧蘭群島(land Islands,在斯德哥爾摩東北)割讓給俄國。瑞典頒行體現三權分立原則的新憲法。議會仍然分為四個社會等級。古斯塔夫四世的叔父查理十三世被推舉為王(1809∼1818年在位)。



  瑞典王儲查理•奧古斯特(Charles August)卒於1810年,將領及官員中的少壯派素來深深仰慕拿破崙,希望瑞典與法國結盟,此時提出應由拿破崙麾下的一位元帥為王儲。人選定為蓬泰科爾沃(Pontecorvo)親王貝納多特(Jean-Baptiste Bernadotte)元帥,他於1810年8月立為瑞典王儲。



貝納多特
  貝特多特於1810年10月蒞臨瑞典,隨即更名為查理•約翰,成為瑞典政治的真正領袖。瑞典人指定他為國王,原希望他能以某種方式收復芬蘭和奧蘭群島。但是,查理•約翰充分了解拿破崙帝國外強中乾,採取了截然不同的政策。他不但不去爭奪芬蘭,反而與拿破崙的敵國設法結盟,使瑞典得以自丹麥手中奪取挪威。他主動與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交涉,1812年4月瑞典與俄國締約,承諾支援俄國對抗拿破崙。條約還規定,芬蘭應繼續為俄國領有,但俄國允許瑞典占有挪威作為補償。



  隨後查理•約翰轉向西方。1813年3月他經過談判與英國締約,根據條約,瑞典參加對拿破崙的最後進攻,而英國也同意查理•約翰取得挪威。查理•約翰成為包括普魯士軍、俄軍和瑞典軍的北路盟軍的總司令。萊比錫戰役(1813)之後,查理•約翰拒絕渡過萊茵河,反而指揮北路軍進攻丹麥。結果締結《基爾和約》(Peace of Kiel),丹麥拱手交出挪威。



社會與政治(1815∼1900)
人口和經濟
  瑞典人口在1815年僅有250萬人,至1850年已達350萬人,到1900年又增為510萬人。1815∼1900年該國人口增加一倍以上,儘管1840∼1900年有850,000人出境(主要是移居北美洲)。



  在19世紀最後25年以前瑞典一直是以農為主的國家。1827年頒布的圈地條例規定,個體農莊的田地在可能的情況下應集結在一起,這就為農業的現代化奠下基礎。貫穿整個19世紀的圈地運動改變了農村的面貌。村落解體,散見於農村的農莊成為瑞典的主要居住模式。人們遷出村落體系,使得大片荒地獲得墾殖,農業技術得以更新,這也是人口增加的原因之一。



  19世紀前半葉貿易和工業仍然受到條例法規與行會規則的限制。19世紀中期首先在木板工業出現工業組織活動,19世紀最後25年中鋼鐵生產新技術引進,機器、機床等專門化工業誕生,產業革命穩步開始。但是,在19世紀大部分歲月裡瑞典是貧窮而人口過剩的國家。



開明改革時代
  拿破崙戰爭結束時瑞典遭受經濟衰落,衰落之勢一年延續到1830年。在此期間,政府力圖恢復瑞典貨幣的比值,其努力半途而廢。經過1834年的貶值,貨幣才穩定下來。查理•約翰登王位後改稱查理十四世(1818∼1844年在位)執行嚴格的保守政策。國王把憲法賦予他的權力運用到極限,他在選任大臣時只問是否個人親信,從不理會議會的願望。1820年代自由主義反對派一步步地提出實行改革的要求。自由主義派在1840年的議會中占多數,他們使議會通過政府各部改革法,使各大臣真正成為各該部的實際首長。1842年通過的義務教育法是另外一項重大的改革。查理十四世卒於1844年,其子奧斯卡一世(Oscar I,1844∼1859年在位)繼位,當時改革之勢已經不可扭轉。



  最重要的改革之一是1846年實行自由企業制,即廢除行會,代之以自由工業協會和工會。貿易自中世紀以來即為城鎮壟斷,此時這種壟斷也已廢止。最後,由於實行1864年的一項法令,企業的完全自由成為現實。1847年基本上解除對進出口的禁令,又降低了關稅,邁出了走向自由貿易的第一步。其他自由化改革包括︰男女平等繼承權(1845)、未婚婦女權(1858)、包括多項改革的更加人道的刑事法典(1855∼1864)、宗教信仰自由(1860)、地方自治(1862)。根據1854年作出的一項決定,國家應負責興建並經營幹線鐵路,這是另外一個重要措施。



  上述改革中許多都是奧斯卡一世親自提出的,但是,在1848年斯德哥爾摩發生動亂之後,奧斯卡一世趨向保守。至其子查理十五世(1859∼1872年在位)繼位時,大權實際上已轉入樞密院手中。19世紀初起自由主義派的最重要要求一直是改革代議制。直到1865∼1866年間各方面才達成協議,以權利平等的兩院組成的議會取代由貴族、神職人員、市民和農民四等級組成的舊議會。第一院的議員通過間接投票選出,候選人資格要求甚高,因而實際上是上議院,代表大土地所有主和工商企業界人士。第二院的議員通過直接投票選出,但是受候選人財產數額的限制,因而農戶享有優越當選機會。



政治停滯(1866∼1900)
  代議制的改革標示著開明改革時代的結束。其後20年間瑞典政治上有兩大問題。一個問題是自古即課徵的土地稅此時有人要求廢除。另一個問題是國防上有人主張廢除戰士授田制度。國防規畫是要增徵兵員以實行現代化。第一院主張擴軍,而第二院則要求廢除土地稅,因而國防規畫無法實現。這兩大問題在1873年的折衷協議上聯結在一起,所以一直拖到1892年才獲得解決,一方面廢除土地稅,另一方面決定實行徵兵制,建立更強大而訓練更嚴格的軍隊。1901年實行徵兵制,兵役期為240天,於是國防規畫徹底完成。



外交政策
  在19世紀末以前的外交政策一向公認為君主個人權力範圍之內的事。



  在什列斯威-好斯敦問題進行談判期間,奧斯卡一世仍然左袒俄國沙皇尼古拉一世,但在克里米亞戰爭期間(1853∼1856)奧斯卡一世則採取對西方列強友好的態度,他除了進行其他活動外,還向英法戰艦開放瑞典港口,並利用瑞典軍隊引導西方列強進攻聖彼得堡。抱著這種意向,他在1855年與西方列強簽訂十一月條約。瑞典原希望收復芬蘭,起碼收復奧蘭群島,但不久以後締結的巴黎和約卻使瑞典大失所望。瑞典所爭取到的只有關於奧蘭群島的公約,即不許俄國在奧蘭群島構築工事或其他軍事設施。



  1840年代和50年代關於建立統一的斯堪的那維亞的思想在學生和知識分子中間頗為流行。王儲查理•約翰曾經滿懷熱心地發表言論,表示贊成這種理想,他在1859年即王位稱查理十四世之後又向丹麥國王保證瑞典與丹麥同仇敵愾,並且承諾瑞典支援丹麥保衛艾達阿(Eider)邊境——什列斯威南界。丹麥自恃這些諾言而改變政策,終於導致1864年的丹麥-普魯士戰爭。然而瑞典卻不得不拒絕實踐瑞典國王許下的諾言。於是,斯堪的那維亞的團結統一事業遭受決定性的失敗,不再成為瑞典外交政策的指導原則。



瑞典-挪威聯盟
  從瑞典的觀點看,該國與挪威的聯盟是一件令人失望的事。它不但沒有形成兩國之間的大聯合,而且雙方日益同床異夢,它充其量無非是兩國共有一位君主、一套外交政策而已。1825年頒布法令,廢除或大大降低兩國之間的關稅,這大概就是聯盟少有的積極成果之一。聯盟也對瑞典國內政治發揮了重要影響,要求議會民主的瑞典激進派人士以挪威為模範。



  1850年代查理十五世尚且是王儲之時曾向挪威人許下大願,說他一旦即王位必將撤銷駐挪威總督一職——此職被挪威人認為象徵挪威在聯盟中的從屬地位。實際上,自1829年起總督從未由瑞典人充任,自1855年起一直空缺。但是,至查理十五世果然即位而試圖實踐諾言時,瑞典議會和政府卻反對,查理十五世不得不讓步。政府既受到議會支持,立足更加堅定,其勢勝過國王。自此直至19世紀末瑞典國內政治的特點是國王與議會互相爭權,而總督問題正是這種鬥爭的開端。1905年聯盟解體,其時國王的權力再一次遭到侵奪,由議會多數派選出的政府奉命與挪威談判。因此可以說,聯盟的解體所導致的後果是瑞典出現第一個真正議會制政府。



20世紀
  肇始於19世紀初的經濟擴展為瑞典國內20世紀的開發奠定基礎。轉折點發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及剛剛結束以後不久。突然之間,鋼、紙漿、火柴、球軸承、電話機、真空除塵器等等瑞典產品在全世界成為搶手貨。人口組成經歷決定性的轉變,瑞典由農業國轉化為現代工業國家。



  經濟開發在政治上引起的後果是,要求普遍平等參政權的呼聲日高。1907年的一項妥協辦法解決了這一問題︰議會第二院議員通過普遍平等的選舉產生;第一院也進行一定程度的民主化;兩院都採用比例代表制。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瑞典曾力圖保持中立,並確立與交戰雙方進行貿易的權利。英國認為,封鎖是它的重要武器,瑞典要求進口自由是專門偏利於德國。因此,協約國停止很大一部分對瑞典的貿易。這種措施不僅損害瑞典對德國的出口貿易,而且1916年起引起瑞典國內的糧食荒。無限制的潛艇戰以及1917年美國參戰使這種局勢更為惡化。1918年5月瑞典與英美達成協議︰瑞典重新可以進口西方產品,但必須限制對德出口,而且瑞典必須將其許多商船交由協約國支配。



  在1917年的大選中左翼政黨(社會民主黨和自由黨)進一步鞏固在議會第二院中的多數,新政府成立伊始立即修改憲法。主要問題是婦女參政以及在第一院議員選舉和地方選舉中也實行普遍平等投票制。



對內政策(1918∼1945)
  1920年以來社會主義各黨這方面和另一方面的自由黨和保守黨壁壘分明。1920∼1932年各黨派輪流執政,而每一屆政府都不能為其政策在議會中獲得穩固的支持。從政治角度上看,1920年代是停滯的時期。



  但是,從經濟角度看,情況完全不同。1920年代貿易情況穩定改善,瑞典是這個繁榮時期最蓬勃興旺的國家之一。



  在大蕭條初期瑞典受害嚴重。1930年代初失業人口有增無減,工資一降再降,引起嚴重的工潮。經過1932年的選舉,社會民主黨取得重大進展,農民黨也有所斬獲,於是由社會民主黨組織政府。政府提出多方面的政策以處理危機,其中包括大興公共工程並採取種種措施支持農業。30年代瑞典經濟危機之克服較其他大多數國家迅速。早在1936年工資即已回升到過去的水準,到30年代末失業人口已微乎其微。



對外政策(1918∼1945)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俄國和德國都屬於戰敗國,因而瑞典發現,在外部安全方面自己處在非常有利的地位。1925年大量削減軍費。外交政策方面只有瑞典申請參加國際聯盟問題(該國於1920年獲准參加)和對芬蘭關係問題。



  奧蘭群島問題重新出現於芬蘭內戰結束之時。奧蘭群島(芬蘭人稱為阿赫韋納馬〔Ahvenanmaa〕群島)的居民完全是操瑞典語者,公民投票顯示,他們絕大多數贊成歸屬瑞典。但是,國際聯盟於1921年決定,將管轄這個群島的權力授予芬蘭,附加一些有關內部自治以及限制芬蘭在該群島構築工事或利用該群島遂行軍事目的之權利的條件。



  希特勒上台執政使得瑞典重新檢討國防政策。瑞典在1936年修改國防政策以加強國防。瑞典與斯堪的那維亞地區其他國家以及荷蘭、比利時、瑞典密切合作,嚴格奉行中立路線。希特勒在1939年春季建議與瑞典訂立互不侵犯公約,瑞典因而予以拒絕。瑞典力圖建立北歐防務聯盟,既然受挫,又力圖建立瑞典-芬蘭同盟,結果都落得徒勞無功,主要是由於遭到蘇聯反對。



  1939年戰爭爆發,瑞典宣布中立。其後不久,蘇聯進攻芬蘭,瑞典援助芬蘭,提供大量物資,派出志願軍團。另一方面,瑞典會同挪威,拒絕盟國提出的允許盟國假道瑞典干涉蘇芬戰爭的請求。但是,1940年在德軍占領丹麥和挪威之後,瑞典迫於德國的軍事優勢,允許德軍通過瑞典前往挪威。大批挪威人和丹麥人逃到瑞典,其中大部分人希望轉逃英格蘭。1941年6月德軍進攻蘇聯,要求瑞典允許德軍一個師自挪威假道瑞典開往芬蘭,瑞典唯恐遭受德軍報復,只好默許。1943年瑞典廢除關於德軍過境的協定。戰爭末期挪威及丹麥警察部隊在瑞典接受訓練和裝備。戰後不久,瑞典在不放棄基本上中立的外交政策的情況下獲准參加聯合國。



福利國家
  1946∼1950年堪稱偉大的改革時代︰經由許多內容廣泛的新法律,涉及養老金、子女補貼、健康保險、房租補貼、教育改革、擴充高等教育學府和科研機關。社會民主黨的戰後綱領中有關工業國有化的部分並未落實。但是,政府實行賦稅改革,其目的在於更廣泛地分配財富。



  出乎意料,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一段時期內貿易情況穩定,勞動力缺乏。經濟繁榮在韓戰期間達到頂點,但引起物價飛漲和猛烈的通貨膨脹。1951年底出現衰退。瑞典國內的情況是物價上漲而收入增加的中止,而且,失業人口自第二次大戰以後首次上升。1951∼1952年的危機並不嚴重,也不持久,但是它使人們注意到經濟穩定問題。



  50年代晚期雇員一律享受退休金問題成為主要的政治問題。反對派激烈反對這種制度,主要是由於他們擔心,對退休基金實行監督會形成趨向完全的社會主義的潛在危險。政府終於在1959年頒行這項法案。



  1955年成立委員會,重新審議1809年的憲法(政府章程)。根據該委員會的建議,1971年解散兩院制舊議會,代之以一院制議會,議員350人,按比例代表制選舉。1975年1月1日付諸實施的新的政府章程將議員人數減為349(以盡量防止正反兩方票數相等),並將投票年齡降到18歲。新章程還進一步削減國王的職權,使之僅具有禮儀性。1973年國王卡爾十六世繼承古斯塔夫六世之位,他是為根據新憲法施行統治的第一代國王。



90年代以來的對外政策
  1945年以來瑞典一直奉行嚴格中立的對外政策。1948年柏林遭封鎖期間國際關係緊張,當時瑞典政府倡議舉行談判,以期建立瑞典、挪威、丹麥的防禦同盟。瑞典堅持,這種同盟應真正不從屬於大國而獨立,挪威則主張與西方國家合作,因此談判無結果而散。瑞典遵奉中立政策,不申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而該國在1959年參與建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落實該國的貿易自由政策。此外,斯堪的那維亞地區各國通過正式成立於1952年的北歐委員會加強合作。北歐委員會取得一些重要成果,例如在斯堪的那維亞地區各國之間取消旅行護照,建立自由勞力市場,建立經濟及社會立法方面的廣泛協調。另一方面,60年代經過各方面討論的關於北歐關稅同盟的計畫卻未能實現,此項計畫的目的是,超過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的範圍進行更加廣泛的合作。同樣以謀求北歐國家之間廣泛經濟合作為宗旨而於1969年提出的所謂北歐經濟計畫遭到以芬蘭為首的幾國反對,1970年被放棄。丹麥和挪威於1971年參加關於加入歐洲共同體的談判,而瑞典則在談判中反覆聲明不要求成為會員國,理由是為了中立。但是,由於歐洲共同體不斷擴大,而且執行各會員國進一步一體化的計畫,瑞典日益難以貫徹其政策。最後,蘇聯的解體使瑞典的中立政策失去意義,瑞典乃於1991年申請加入歐洲共同體。



90年代以來的國內事務
  開發核子能源仍然是激烈爭論的問題;1980年舉行公民複決,結果58%的選民主張,僅在4所發電廠中使用12個核子反應堆,這些反應堆要繼續使用,直到最後為其他能源所取代,即最遲要到2010年。



  整個80年代政壇上的爭論焦點是經濟問題,特別是有關持續通貨膨脹、國際貿易逆差和失業方面的問題。70年代以來在全世界範圍內的原料加工方法和工業生產方法都發生變化,這些變化使得上述種種問題更為嚴重,瑞典工業的許多門類都陷入經濟困境,如紡織、鋼鐵、造船、採礦等主要部門。由於經濟每況愈下使失業人口節節上升,這種情況在1980∼1983年間和90年代初最為嚴重。



  1982年議會選舉的中心問題是失業問題,還有預算赤字問題以及社會民主黨提出的建立工資領受人投資基金的建議。社會民主黨在選舉中大勝,由帕爾梅(Olaf Palme)組建新政府。



  新政府迅速採取有力措施以緩解全國的經濟停滯狀態,諸如提高增值稅和大幅度貶值克朗。同時,對雇主施加壓力,要求他們抵制工人關於隨物價上漲而相應提高工資的要求。由於政府採取這些措施,也由於1983∼1984年國際經濟情勢看好,經濟有復甦的跡象。但是,由於巨額預算赤字,也由於公有部分就業人口迅速增加,賦稅上升到很高的水準。同時,關於工資領受人投資基金的法案引起爭論——這項法案經過社會民主黨和共產黨的活動,已於1983年由議會不顧各非社會主義政黨及工商界的一致反對而通過。反對這項法案的人士擔心,它會使瑞典過於趨向社會主義而不能自拔。這種職工基金法實施之後,似乎並未對現有經濟制度產生任何可觀的影響。經過1985年的選舉,各社會主義政黨遭受一些挫敗,但仍在議會中占多數。這次選舉的最重要結果是,改換領導機構的自由黨大有斬獲。



  帕爾梅總理於1986年2月28日被槍手暗殺,瑞典全國震驚傷痛。瑞典近兩個世紀來鮮有這類政治暴力事件的先例。暗殺的動機至今不明。繼任總理的是原副總理卡爾森(Ingvar Carlsson),他不如帕爾梅幹練,但在政治哲學上蕭規曹隨。



  1988年的大選並未顯著地改變政治格局。最重要的事件是綠色生態黨(Green Ecology Party)獲得5.5%的選票,越過參加議會所需要的下限4%。



  1991年9月的大選使得瑞典政壇形勢大變。主要的勝者是溫和黨(亦稱保守黨),其領導人為比爾德(Carl Bildt)。大選後,卡爾森總理立即辭職,由比爾德組成非社會主義的聯合政府。使得瑞典大約1/3選民轉而支持非社會主義政黨的因素是瑞典經濟情況一再衰敗。比爾德的競選綱領是引導瑞典經濟擺脫社會主義而走向自由市場制度。他不誤時機,立即提出為達到這種目標而應採取的種種措施,包括對國有公司實行私有化、降低稅收、削減政府開支、解除對外國人擁有瑞典公司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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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陳柏達
2007/01/02 04:19
Re
某 在 南 康 時 , 民 有 訟 坐 家 逃 移 者 , 是 身 只 在 家 ,而 託 言 逃 移 不 納 稅 。 又 有 訟 望 鄉 復 業 者 , 是 身 不 回 鄉 ,而 寄 狀 管 業 也 。
1樓.
2006/10/23 00:09
嗯…….

…….我在瑞典商公司工作,當然要來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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