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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8 16:1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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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那年搬離台灣對我來說只有割心的痛. 那時候, 真覺得世界上沒有比瑞典更爛的國家, 什麼也沒有. 要吃, 沒好吃的 ( 住國外的苦處 - 美食變沒食 ), 要看, 沒好看的. 我最愛的漫畫就此永不相見. 那時候真的好可憐. 既然沒有卡通也沒有漫畫, 能看的只有小說. 瓊瑤是我在12,13歲發下的毒芽. 菟絲花, 潮聲, 紫貝殼, 月滿西樓, 一簾幽夢, 一顆紅豆... 數都數不完. 常常是看一本哭一次, 一顆紅豆更是看了五次大哭了五次. 也因為瓊瑤讓我對愛情充滿了期待. 真的就以為一生只能愛一次, 而且要愛的轟轟烈烈, 要死要活. 最好來個愛情革命, 私奔, 離家出走. 如果得不到真愛, 就要從此歸隱深山, 乾脆出家變尼姑. 反正越悽慘可憐越好. 唉, 怎麼看都覺得當初的我像個花癡+白癡. 這對愛情的偏差思想到讓我以後吃了不少苦頭, 還好沒出家就是. 夫妻本是同林鳥, 大難來時個自飛, 多麼現實的話. 看過太多的分分離離, 你欺我騙, 到讓我早早就跟我家皮蛋說明, 劈腿我是永遠不會原諒的, 沒商量的餘地. 如果對我的愛淡了, 或對別人心生戀情, 跟我講, 東西包包我會自己走人. 總是覺得, 強求的愛很脆弱, 該是我的永遠跑不掉. 一份完整的愛是我對自己的尊重. 孤獨雖然寂寞, 但是這又有什麼呢, 人到頭來終是寂寞的. 我從來不會在吵架時以分手來威脅. 分手不能當兒戲, 分了, 就不能再回頭. 這句話不能隨便掛在嘴上. 當然, 我並不是個冷靜的人, 吵到氣頭我會擊牆的. 只是覺得, 分手這句話, 非常的傷人心. 好像對方是塊抹布似的, 要丟就丟. 隨便兩個字就把濃烈的愛化為烏有. 愛情像根幼苗, 要小心呵護. 但是, 適當的風吹雨打卻會讓它更強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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